平顶山  [切换城市]  
用户名:密码:记住密码商家入驻/帮助中心
平顶山搬家网广告位
当前位置:牛搬家 >>> 资讯

平顶山市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 更新时间:2015-02-10 浏览量:301次
  • 平顶山新闻网讯(记者何思远)2月4日上午,记者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其申请人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共分申请、审核、评议、审批、发放五个程序,申请渠道更畅通,整个程序将更科学、规范、高效。

    申请。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

    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人员逐一入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和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

    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民主评议后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在接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拟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在其居住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发放。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花名册及当期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数额清单,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并拨付资金。

    此外,还将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搬家动态
搬家风水
搬家攻略
搬家吉日
热门城市
关于我们|高级会员|付款方式|联系我们|投诉举报|牛搬家公约|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条款
© 2024 :平顶山搬家公司  津ICP备12007331号-14